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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家注意!亞馬遜將與紐約州政府共享你的這些信息

紐約州政府為何不肯看在亞馬遜即將在該州建立物流中心的福利上,“放過”亞馬遜第三方賣家。

賣家注意!亞馬遜將與紐約州政府共享你的這些信息

5月15日,Amazon Services向第三方賣家發(fā)送了一封郵件,表示為了遵守紐約財政部門(紐約稅收與財政部)對亞馬遜提出的合法要求,亞馬遜計劃將于2018年6月1日向對方公布部分第三方賣家信息,包括:(1)第三方賣家的聯系方式(姓名、地址、聯邦稅號);(2)第三方賣家2014年全年在亞馬遜的銷售額;(3)第三方賣家2014年通過亞馬遜向紐約消費者銷售產品所獲的銷售總額。

亞馬遜表示,僅那些在紐約有交易,但未使用亞馬遜稅收核算服務進行統(tǒng)計的第三方賣家信息會共享給紐約財政部門。

除了紐約州,其它美國州(包括馬薩諸塞州稅務局)也像亞馬遜提出了類似請求。

紐約州之所以希望得到亞馬遜第三方賣家數據,主要有幾個原因:

(1)紐約州經過兩年嘗試,都未能將電商平臺法律角色確定為“供應商”,從而要求其遵守紐約的銷售稅和使用稅。現在,紐約政府可能將焦點轉向在平臺上運營的第三方賣家和在亞馬遜上購買“免稅”產品的客戶。

(2)紐約政府可能希望通過現有法律,向與紐約有稅務聯結(nexus,即賣家在某一地區(qū)設有實體設施、雇員或庫存等實體存在),卻未申報登記稅款的供應商收取未繳納的稅款。

目前亞馬遜紐約州的物流中心正在籌建當中,以及一些大賣家在當地設有實體存在。因此現在以及將來在紐約有聯結的亞馬遜第三方賣家,應該考慮申請加入該州的Voluntary Disclosure and Compliance Program項目,避免因為逃稅而受到罰款,甚至是刑事指控,該項目還能限制賣家稅務欠款的回溯時間(一般是3年)。

(3)紐約州政府可能在期望著征稅前提——“實體存在”這一要求的終結。

十數年來,電商賣家只需向擁有實體店、辦公室、員工、存貨或其它實體存在(即稅務關聯)的州繳納銷售稅,這主要受惠于1992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奎爾公司投訴北達科他州案中的裁決。但2016年,南達科他州試圖通過立法推翻這一裁決,美國最高法院已同意接受此案。如果最高法院的推翻了1992年的裁定,這將意味著美國其它各州同樣可以要求往該州銷售產品的電商賣家向該州的買家征收銷售稅。預計美國最高法院將于今年晚些時候做出裁決。

(4)紐約州政府正在考慮向在亞馬遜“免稅”購物的紐約消費者收取未繳納的稅款。長期以來,各州一直抱怨,美國最高法院1992年的裁定,使他們損失了大量的財政收入,因為不在該州的零售電商,受到該裁定的“庇護”,在某種程度上相當于獲得到了一種“稅務補貼”,客戶購買應征稅產品時,沒有支付銷售稅。紐約政府已經啟動多個渠道(包括美國海關和邊境防衛(wèi)局),了解在亞馬遜購買產品的紐約消費者信息,并很可能會向他們發(fā)送通知收取稅款。

不論紐約政府的動機如何,很明顯各州越來越關注亞馬遜平臺上的銷售。電商平臺、供應商和消費者都需要做好心理準備,并制定計劃來解決潛在的風險。

(編譯/雨果網 吳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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