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案號:2:22-cv-12963
發(fā)案時間:2022年12月7日
法院:EDMI
原告:Choon's Design LLC
原告代理律所:Amburn Law PLLC
案由:商標&專利侵權
涉案商標:
涉案專利:U.S. Patent No. 8,899,631
原告Choon’s Design LLC是一家生產橡皮筋、橡皮圈編織組合等。原告于2022年12月7日發(fā)起了本案,于2022年12月16日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TRO)動議獲批,于2022年12月30日TRO申請延期獲批。然而,法院于2023年1月31日駁回原告的Preliminary Injunction動議。
在PI動議申請中,原告負有說服義務(Burden of Persuasion)。法庭一般會通過四個方面來綜合評估PI動議:(1)動議方是否面臨緊急的、無法彌補的損害;(2)動議方勝訴的可能性;(3)平衡各方利益和(4)公共利益。
在本案中,關于(1),法院認為原告和被告的標識不是十分相似,根據(jù)現(xiàn)有證據(jù)沒有被告使用單詞“Loom”的形式和原告一樣,消費者不會因此造成混淆,故法院認為原告無法證明其申請PI的必要性。關于(2),法院將本案分為商標侵權和專利侵權兩個部分進行分析。在商標侵權部分,法院認為因為絕大多數(shù)的被控侵權產品是負不一樣標識或者沒有商標的,一般消費者不會誤認為是原告的產品,故而不會造成混淆,可能不成立商標侵權。在專利侵權部分,因為專利侵權成立需要證明被控侵權產品包含與專利產品一樣或等同的要素,缺一不可。原告僅就一名被告的產品提供了侵權比對,但本案共有98名被告,另外原告進行侵權比對的涉案產品明顯缺失一個名為“clip”的要素,故原告目前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專利侵權成立。關于(3)&(4),鑒于被告被控侵權產品不太可能引起消費者混淆,準予PI會限制被告的銷售從而給被告造成經(jīng)濟損失,同時還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公眾的可選擇范圍,不利于公共利益。綜上,法院駁回了原告關于PI的動議。
從本案可以看出,法院現(xiàn)在對PI申請的審查要求更加謹慎嚴格了,這對跨境電商賣家而言無疑是一個好消息。最后,提請各位跨境電商賣家注意,本案PI動議被駁回已有一段時間,如果有賣家因為這個案件被凍了資本的,請時刻關注賬戶的解凍情況,盡快安排提取賬戶資金,不要錯過這個窗口期,以免遭受不必要的經(jīng)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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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勇
(編輯:江同)
(來源:世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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