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兒童餐送玩具,在臺灣將走入歷史!臺當局“衛(wèi)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已正式公告“不適合兒童長期食用之食品廣告及促銷管理辦法”,自2016年元旦起針對炸雞、薯條、洋芋片、可樂、巧克力等“垃圾食品”,祭出“促銷限制”禁令,不得再有兒童餐附贈或加購玩具、針對兒童舉辦“買產(chǎn)品送玩具”活動等行為,違者最高可罰新臺幣400萬元。
該禁令限制的是不適合未滿12歲兒童長期食用的零食、糖果、飲料、冰品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所供應的食品。新禁令上路后,首當其沖的包括常以隨餐附贈玩具、集點換玩具等手法促銷的速食業(yè)者、零食飲料業(yè)者;且禁令同時還有廣告限制,禁止上述業(yè)者在下午5點至晚間9點的下課后黃金時段,于兒童頻道刊播廣告。“食藥署”表示,只要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30%以上、飽和脂肪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鈉含量每份400毫克以上以及額外添加糖所占熱量為總熱量10%以上,即視為“垃圾食品”,通通得遵守“促銷限制”和“廣告限制”2大禁令。
網(wǎng)友:讓餐點回歸食用本質(zhì)!
臺灣出臺規(guī)定禁止兒童餐附送玩具,引發(fā)兩岸網(wǎng)友特別是很多家長的熱議,大部分人很支持這項規(guī)定,希望讓餐點回歸食用本質(zhì)!
@木木子走:麥當勞叔叔估計要哭了,設計了那么多系列玩具??!好多才剛剛推出第一組,接下來該怎么辦呢?
@daoybhymm:民以食為天,何況是孩子?!愛吃愛玩是天性啊,適當節(jié)制是有必要的,但是一律禁止,統(tǒng)統(tǒng)不準,也會剝奪許多樂趣吧?
@小提琴蛋糕:商家們,賣玩具就請專心賣玩具,請讓孩子的餐點回歸食用本質(zhì)!還孩子健康餐點。
@穆穆可愛言語:支持禁令!對玩具,孩子基本上沒有抵抗力,又愛跟風,都不送了。這些不適合孩子健康成長的食品,就會少很多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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