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T全稱Value-Added Tax是在歐盟應用的一種稅制。等同于中國地區(qū)的增值稅。而在部分地區(qū)如澳大利亞地區(qū)又稱為GST(Goods and Services Tax)。增值稅(VAT)是以商品與服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jù)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被視為在歐盟內的所有交易都需要考慮增值稅的影響,標準稅率為15%到27%,歐盟提供統(tǒng)一框架,但各個國家單獨征收。當賣家銷售的產品進入英國,產品需要繳納進口稅,當產品銷售完成后,賣家可以退回進口增值稅,再按銷售額繳納相應的銷售稅。
就在五月份歐盟委員會召開工作會議上一致通過決定根據(jù)《行政合作指令》(DAC),2021年7月1日將實施歐盟電商增值稅大改革。
四項重大改革
1.推出一站式(One-Stop-Shop或OSS)注冊申報服務。
2.由電商平臺或者海關申報人負責收取和繳納增值稅。
3.廢除遠程銷售起征額(適用于全歐范圍年銷售額超過閾值1萬歐元)。
4.終止低于22歐元的進口增值稅豁免政策。
一、擴大一站式覆蓋范圍,簡化電子商務增值稅規(guī)則
將一站式機制試用范圍從歐盟國家擴大到非歐盟國家。非歐盟國家供應商只需在一個歐盟國家注冊,就可一次性申報繳納在所有歐盟成員國發(fā)生的稅款。
現(xiàn)有的“遠程銷售門檻”將被撤銷,隨后會推出“一站式”歐盟增值稅申報表(OSS)。
在線銷售商品的企業(yè)通過在線數(shù)字門戶網(wǎng)站(MOSS)履行應該遵守的所有增值稅義務的新規(guī)則,并通過其歐盟注冊所在國當?shù)囟悇詹块T系統(tǒng)進行申報。單個歐盟銷售目的國所涉及的年銷售額如果超過閾值10,000歐元,則需要按照歐盟各目的國增值稅稅率執(zhí)行,可以使用MOSS系統(tǒng)做統(tǒng)一申報。
二、取消低價值商品免征進口增值稅規(guī)定
取消對從非歐盟國家線上進口單價低于22歐元的商品免征進口增值稅的規(guī)定。
將創(chuàng)建一個進口計劃,商品價值不超過150歐元,賣家可以在銷售點向歐盟買家收取增值稅,通過“進口一站式服務”(IOSS)申報和繳納增值稅,為商品提供“綠色通道”,讓其快速便捷地通關。這些商品將在進口時免征增值稅,從而可以在海關快速放行。
補充說明:OSS和IOSS是什么?
增值稅迷你一站式服務(MOSS)是一項可選方案,可讓您在多個歐盟國家(通常僅在一個歐盟國家)繳納增值稅。如果您向非應稅人員提供跨境電信,電視和無線電廣播或數(shù)字服務,則可以申請加入MOSS。
OSS
聯(lián)盟一站式商店(OSS)是企業(yè)可以使用的電子門戶網(wǎng)站,從2021年7月1日起可以履行其在歐盟內向消費者進行的電子商務銷售的增值稅義務。
IOSS
進口一站式商店(IOSS)是企業(yè)可以從2021年7月1日開始使用的電子門戶網(wǎng)站,以履行其對進口商品的遠距離銷售的增值稅電子商務義務。自2021年7月1日起,新的增值稅電子商務規(guī)則將廢除此價值不超過22歐元的商業(yè)商品無需支付進口增值稅規(guī)定。因此,自2021年7月1日起,所有從第三國或第三地區(qū)進口到歐盟的商業(yè)商品,無論其價值如何,均需繳納增值稅。
三、部分在平臺上的銷售,由平臺負責收取和繳納增值稅。
明確電商平臺負責對非歐盟電商在該平臺銷售的貨物和勞務的代扣代繳義務,這也在某種程度上,讓第三方平臺“被視為賣方”,并承擔了更多的責任。
當電商平臺促進B2C業(yè)務時,其代扣代繳制度將適用于以下兩種情況:進口商品價值不超過150歐元;非歐盟賣家任意價值商品的遠程跨境交易或國內交易。
跨境電商行業(yè)合規(guī)化是大勢所趨,這次稅務大改革對整個跨境電商行業(yè)的賣家乃至服務商都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響。從當前到新規(guī)執(zhí)行,有一年的過渡期,給各位賣家更多的時間進行稅務規(guī)劃。
四、歐盟各國增值稅率
小貼士
1:銷售到法國自配送的訂單,貨件價值>€150(€:歐元)被限制銷售,是針對單件商品,還是整筆訂單?
A1:整筆訂單。
例如:單價商品的貨件價值是50歐元,如果法國買家下單3件X50歐元=150歐元,則買家可成功下單;
若這位法國買家下單4件X50歐元=200歐元,則買家無法完成下單。
2:如果法國的買家,用了折扣碼,折扣前的貨件價值>€150,但是折扣后的貨件價值≤€150,這筆訂單可以下成功嘛?
A2:分情況。
若這位法國買家,先輸入了法國的收貨地址(未輸入折扣碼),此時訂單貨件價值大于€150,則無法下單成功;
若這位法國買家先輸入折扣碼,折扣后的訂單貨件價值≤€150,之后再輸入法國收貨地址,則可以下單成功。
3:自配送訂單(貨件價值≤€150)為什么要提供IOSS相關信息,不提供的話會怎么樣?
A3:對于您從歐盟境外(例如:中國)自配送至歐盟的B2C訂單,貨件價值≤€150將被亞馬遜代扣代繳增值稅。您需要提供IOSS相關信息給到物流承運商,并且由您的物流承運商將此類信息呈現(xiàn)給歐盟海關,這樣此類貨件將不會被征收進口增值稅。
若未提供或未正確提供IOSS相關信息,可能會導致已經(jīng)被代扣代繳的訂單還要被收取進口增值稅;其次可能延長貨件的清關時間,帶來不好的買家體驗或者導致亞馬遜商城交易索賠,可能會影響到您的賬號績效。
4:我的訂單是6月份生成的,但是貨件將于7.1號或者之后到達歐盟海關,我怎么提供IOSS相關信息呢?
A4:IOSS編號只會在7月1日起出現(xiàn)在“訂單詳情”頁面中。
對于7月1日之前的訂單,還未被亞馬遜代扣代繳。如果這些貨件在7月1日之后到達歐盟,將被收取相應的進口增值稅。
▲> €22 的貨件:按照現(xiàn)行的交付方式:DDP (完稅交付) /DDU(未完稅交付),詳情請咨詢物流承運商;
▲≤€22的貨件:在未使用DDP(完稅交付)運輸服務的情況下,可能會向歐盟買家收取相應的進口增值稅(DDU-未完稅交付)。
(內容僅供參考,如有偏差,請以實際為準)
(編輯: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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