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21 17:58
圖片來源:圖蟲創(chuàng)意
幾十年來,玩偶一直是許多兒童愿望清單的首位。即使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游戲機時代,玩偶也是4歲-5歲女孩子最流行的消遣方式。
Zapf將自己視為兒童玩具的全球品牌供應商,開發(fā)和銷售高品質的玩具,包括具有廣泛國際聲譽的玩具、功能性玩偶和配件,以及越來越多的其他玩具類別的產品。
圖片來源:BABY RORN官網
案件信息
案件號:22-cv-03131
立案時間:2022年6月15日
原告:Zapf Creation Group
代表律所:HSP
BABY RORN上一次發(fā)案是在2018年,距離現在這起案件已經4年了。
維權商標
Zapf旗下的BABY BORN和BABY ANNABLL兩個品牌向家有8歲以下兒童的父母銷售,而這兩個品牌分別在2002年和2004年就被Zapf公司注冊成商標,注冊類目在28類。
圖片來源:美國法院官網
圖片來源:美國法院官網
知識產權延伸
這款玩具娃娃除了涉及商標品牌侵權,它自身也申請了外觀專利,將里面的娃娃和外包裝盒同時申請做了保護。
圖片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官網
還申請了美國發(fā)明專利,保護的是玩具娃娃的內部結構和功能。
圖片來源:美國專利商標局官網
侵權刊登樣式
圖片來源:eBay官網
圖片來源:eBay官網
所以在此提醒廣大賣家朋友,既然權利人同時申請了外觀專利保護,那么僅僅去掉商標名“BABY BORN”和“BABY ANNABELL”也會侵權哦。
(來源:聚德Ivy)
以上內容屬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雨果跨境立場!本文經原作者授權轉載,轉載需經原作者授權同意。?